站内消息:
协会公告
转发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会计人员(财务管理) “一试两证”全省统一鉴定试点的通知》
2015-06-18 来源: 本站原创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考试院),各有关单位:
为了引进先进的国际职业标准,培养与国际接轨的人才,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转变职能,创新工作机制。2013年12月,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与国际财务管理协会中国总部、广东省总会计师协会签署三方合作协议,共同研究探索广东省会计人员(财务管理)“一试两证”人才培养评价模式,并于2014年成功开展了试点鉴定。为加快培养广东省财务管理高技能人才,适应我省经济新常态的人才需求,现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会计人员(财务管理)“一试两证”统一鉴定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原则
按照全省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和统一证书核发的方式进行。
二、鉴定时间
鉴定日期:每年开展鉴定考试3次,2015年考试的具体时间为:6月27日、9月19日、12月12日。此后的考试时间另文通知。
三、鉴定报名
(一)全省考生报名,统一在国际财务管理协会中国总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考生个人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大一寸黑白(或者彩色白底)相片4张、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附件1)2份、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报名点必须在集体报名时间段内,向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集体报名受理点提交考生个人申请表1份、考生身份证复印件1份、集体报名表1份、考生集体报名数据库和鉴定考核费。2015年集体报名时间为:5月25日至29日、8月10日至14日、11月2日至6日。
(三)会计人员(财务管理)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级)和二级(技师)考试由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考场统一安排在广州。会计人员(财务管理)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考试,需要在地市设立考场的,由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将考生数据下发给地市鉴定中心,由各地市鉴定中心安排考试。
(四)国际财务管理协会中国总部指定的报名点为:广东省总会计师协会,报名咨询电话:(020)83039296、38797091,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3号,广东省委党校大厦4楼,网址:www.gdcfo.org.cn。
四、报名条件
根据我省会计人员(财务管理)的申报条件,结合国际财务管理师证书的报名要求,执行以下申报条件:
(一)会计人员(财务管理)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级)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9年以上(含19年);
2、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后,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会计人员(财务管理)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级)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3年以上(含13年);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9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后,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会计人员(财务管理)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或职业技术学院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3、具有非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4、具有非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本文中的相关专业是指:经济学、经济统计学、财政学、税收学、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投资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育、审计学、资产评估。本文中的专业技术职称是指:经济师、会计师、统计师、审计师。
五、考核认证
(一)考试级别和证书。
1、会计人员(财务管理)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考试合格者可同时获得: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会计人员(财务管理)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技能证书和国际财务管理协会颁发的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证书。
2、会计人员(财务管理)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考试合格者可同时获得: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会计人员(财务管理)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技能证书和国际财务管理协会颁发的国际财务管理师证书。
3、会计人员(财务管理)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考试合格者可获得: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会计人员(财务管理)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证书。
(二)考核方式。
1、会计人员(财务管理)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考核,考生需参加理论知识考试(180分钟)、专业能力考核(180分钟)和综合评审考核(20分钟),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采用闭卷方式纸笔作答。综合评审考核需先提交职业能力评估信息表(附件3),信息表成绩合格后,才可参加综合评审面试答辩考核。
2、会计人员(财务管理)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考核,考生需参加理论知识考试(180分钟)、专业能力考核(180分钟)和书面综合评审考核(90分钟),均采用闭卷方式纸笔作答。
3、会计人员(财务管理)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考核,考生需参加理论知识考试(90分钟)、专业能力考核(120分钟),均采用闭卷方式纸笔作答。
六、考试费用
考生参加会计人员(财务管理)“一试两证”的认证考核费由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鉴定考核费和国际财务管理师证书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鉴定考核费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13〕150号)规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缴费标准,由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收取。国际财务管理师证书费按照国际财务管理师全国统一费用标准由国际财务管理师中国总部指定广东省总会计师协会代为收取。考生需分别向相关单位缴纳考试费用。
(一)会计人员(财务管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缴费标准:会计人员(财务管理)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的鉴定考核费700元/人次、会计人员(财务管理)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的鉴定考核费600元/人次、会计人员(财务管理)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的鉴定考核费380元/人次。
会计人员(财务管理)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和二级(技师)的鉴定考核费上交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会计人员(财务管理)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的鉴定考核费,在市一级设立考场的,由各地市鉴定中心统一收取,并按照全省统一鉴定分成标准上缴给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请各单位、学校按照文件的相关要求,将上述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核费上缴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定帐户,收款单位: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账号:20880001,汇入银行:建行羊城支行,汇款用途为“180019鉴定费”。汇款单上请注明学校代码、名称、经办人、联系电话。汇款后请把汇款单传真到(020)83340592,并致电省鉴定指导中心财务科以便查对,财务科联系电话:(020)83300753。
(二)国际财务管理师证书缴费标准:国际财务管理师证书缴费标准按照国际财务管理师中国总部公布的全国统一费用标准收取,国际财务管理协会中国总部指定广东省总会计师协会代为收取广东省内的考生证书费用。咨询电话:(020)83039296、38797091。会计人员(财务管理)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不发放国际财务管理师证书,因此,考生无需缴纳相关国际证书费用。
(三)补考安排及补考缴费标准:考生单科成绩合格的,保留合格成绩一年(自首次鉴定之日起计算)。在合格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补考不合格科目一次,报名时只需缴纳补考单科的费用。补考费用按以下标准执行:
1、会计人员(财务管理)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理论补考80元/人次,实操补考300元/人次,综合评审补考320元/人次。
2、会计人员(财务管理)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理论补考70元/人次,实操补考270元/人次,综合评审补考260元/人次。
3、会计人员(财务管理)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理论补考60元/人次,实操补考320元/人次。
七、其它事项
文件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我中心业务拓展科联系。联系电话:(020)83189554、83187274,地址:广州市惠福东路546号就业服务厦5楼。省中心网址:www.gdosta.org.cn。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5年5月10日